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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日期: 2021-06-22 17:22:16      浏览次数: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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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也要申报比对,所以在季报月份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必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表,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网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符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须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若纳税人申报时经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上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一证通、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季度申报完毕后,注意一是在网报软件中查询是否申报成功或扣款成功,二是在税控系统及时查看是否清卡,以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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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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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 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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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1、注意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分别填写对应的收入,填报列有错会影响税款的属性。

2、如果可以享受小微政策,则直接将普通发票收入填写在第9行以下,1-8行不填写数据。注意代开或者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入都要填入8行以上,一般填在第1-2行。

3、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4、差额纳税人是按照差额前的收入计算是否享受小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