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又称海外信托,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都不是本国居民的信托业务。离岸信托拥有信托制度所有的优势,保有信托的本质,并且具有很强实用性,是一种合适的财产管理方案。
如今,随着中国现代金融创新发展、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离岸业务、离岸形式广泛发展。离岸信托制度也建立了起来,顺应了人们的需要,不仅符合资本市场需求,也适合国际金融和国际经济。
对于家族资产承继,一旦将财产置于离岸信托就属于受托人管辖。这样一来,企业资产不会被分散到不同家庭中,规避家族分歧,从而实现家族资产统一。并且由离岸信托管理家族财产比家族企业个人管理更具权威性同时也更能被法律所承认。对于离岸信托的灵活性而言,凭借信托架构,委托人可以使成员分批次享受企业产生的利润。
离岸信托成功案例有:吴亚军离岸信托案。在此信托业务中,吴亚军设立信托,将公司股权进行集中管理,避免不必要的股权结构变动,进而防止股权落入他人手中。因此,离岸信托制度具有明显的风险隔离和防火墙特性。
并且离岸信托现在广泛应用于规避现行的高额的遗产税和继承税制度。
所有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离岸信托也是如此,我们在看到离岸信托带来的益处和便利之时,也要看到离岸信托带来的弊端。离岸信托不仅继承了“逃避当时法律限制”的先天血统,也被认为是用于“逃避某些区域性财税法律监管”。这些使得离岸信托引起争议,同时也加重了其在中国展开时的思想障碍。
举例来说,美国税务部门计算得出,尽管美国采取了各种反避税措施,但是因为对离岸“避税天堂”的滥用,几乎每年都要损失近 1000 亿美元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