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作为商标申请人,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是怎么划分种类的,以及注册商标时该如何选择商标类别。
1)按照使用对象,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使用在实物商品上的商标,比如服饰中的“耐克”,食品中的“稻香村”等。
服务商标一般是使用在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旅游服务、保险服务、娱乐服务,比如银行服务使用的标志“中国银行”、航空公司的“海南航空”等。
2)按照构成要素,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数字商标、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等。
文字商标我们最熟悉,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如饮品中的“可口可乐”、“农夫山泉”等。
图形商标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商标具有便于识别的特点,如耐克的对勾标识,阿迪达斯的三叶草等。
组合商标就是由两种或以上的商标要素组合使用在商标或服务上,具有图形并茂、形象生动、便于识别等优点。
3)按照注册人的身份,商标还可以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普通商标最常见,指一般的经营者自行注册,自己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表明成员资格的标志。例如“沙县小吃”、“新华书店”等就属于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例如绿色食品标志,纯羊毛标志等。
除了需要知道以上的商标种类之外,对商标注册人来说,更需要了解的还有商标分类。
我国将所有商品或服务划分为了45个类别,形成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其中第1~34类为商品分类,第35~45类为服务分类。
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如何选取类别对广大的商标注册人来说,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大部分人都知道将自己主营类别以及后期可能涉及到的类别进行注册申请就已经足够。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多的近似商品并没有在一个类别中,如家电行业里的洗衣机在第7类、电热水器在第11类、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