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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日期: 2022-04-29 17:15:21      浏览次数:0      来源:找法网

一、营业执照需要注意事项

1.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便于携带外出使用。

2.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3.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向有关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5.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_限不得超过10天。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全国是统一的。

7.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二、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新版营业执照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