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大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算合法经营。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以上;
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含500㎡,不含3000㎡);
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含150㎡,不含500㎡);
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含20㎡,不含150㎡);
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含6㎡,不含20㎡)。
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